20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

(補刊)常年期25主日 聖經精句及反省提要

常年期丙年第廿五主日(9/23)
福音摘要
「沒有一個家僕能事奉兩個主人的: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或是要忠於這一個而輕視那一個:你們不能同時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金錢。」(路加十六,1~13)
反省:
1. 有人說:「金錢不是萬能,但沒錢則萬萬不能。」為了要賺大錢,小而至於個人,大至於國家,無不極盡能事,甚至虛偽造假。近日來中國貨在歐美普遍受到質疑,過去幾十年Made in Taiwan也是備受攻訐,其實數千年前中東的撒瑪利亞人就是先例,而引起亞毛斯先知的嚴正抨擊:「那些橫臥在軟榻上,伴著琴聲歌唱的,現在就要先被擄去。」的確,生不帶來,死也帶不去。窮人富人最後的命運其實都是一樣:天主最後審判來決定上天堂,或是煉獄中受苦。
2. 「為了人生的尊嚴」,有一個家庭窮無隔宿之糧,卻有一個儲蓄罐裡放了50元並且貼上這樣的一張紙條。隔了幾天,記者重回這一全家自殺的現場採訪時,發現一張收據,上面記載著:木炭50元。令人揪心酸鼻,這50元原來是為了這種用途,何其可憐?令人深思:只以金錢為一切價值的社會是多麼可怕,不僅傷害了別人,也泯滅了人性中最重要的東西─愛。
3. 我們真以為金錢萬能嗎?金錢可以買到床鋪,卻不能買到安眠。金錢可以買到僕役,卻買不到真心的朋友。更何況金錢只是身外之物,正如天地間的其他事物一樣,天主給我們的只是管理權,並非所有權,如果換個角度來看,金錢是可以幫助很多人,做很多事,只要不是一心為自己的利益,其實懂得善用金錢又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呢?連天主都會讚許這樣的人,他聰明的「應付世俗的事務,結交朋友,在金錢失去價值時,有朋友接你到永遠的帳幕裡。」
4. 「馮諼市義」的故事高中生都讀過:孟嘗君家門客三千,而馮諼自告奮勇為孟嘗君到領地薛城收債,自作主張燒了債卷,免除了所有人的負債,他報告孟嘗君說,君上家什麼都有,唯獨欠缺這一樣,所以替君上買回來了。三年後孟嘗君失勢回薛,百姓們遠迎到百里之外,孟嘗君笑對馮諼說,你所買的義,今天我看到了。為人謀而盡忠是一件好事,忠是做對付託者有益的事,如果伙同做壞事,不但不是對別人盡忠,以後也不會有任何人會相信他的。
5. 「錢聚人散,錢散人聚」能樂善好施的人,也正是耶穌認為可以進「天國」的人,得到他好處的人正是為他的善行在天主面前作證。真正重要的是:若我們彼此以愛相對待,而不是為利相結合,行善積德,做對公眾有益的事,人間也將是天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