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

甲年常年期第9主日彌撒(08/06/01)聖經反省


讀經一:「..如果你們聽從你們的天主上主的誡命,就是我今天吩咐你們的,你們就蒙降福。…離棄我今天吩咐…就受咀咒。」(申命紀,十一,26~28)讀經二:「…人的成義是由於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三,28)福音:「…一個聰明的人,把房蓋在磐石上…那座房屋屹立不倒,因為基礎是建在磐石上的。聽了我這些話卻不去實行的人,就像一個愚昧的人把房屋蓋在沙土上…」 (聖瑪竇福音 七,21~27)反省:法律重要還是成義重要?答案是:聽聽天主怎麼說吧。天主說了些什麼?其實大家都知道。那什麼有那麼多的人還在受苦呢?1.知道不見得記得,記得不代表實行。
捫心自問:有多少次我們做要一個簡單但兩難的決定時,我們會一絲不苟的依照天主的意思,而完全不去顧慮個人的因素?譬如美食當前,節食的決定就會顯得既困難,又不實際….猶太人是天主最先選擇的民族,但也是十字架背負得最重的民族,一直以來,爭戰、被奴役、滅國不斷,但他們卻遵從梅瑟的法律,把天主的話─小經匣─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只差沒有刻在心上,因此,祝福與咀咒就交互不斷,在他們的歷史中呈現給全人類,我不知道是不是?但看起來天主的確讓這個民族為祂的話,做了活生生的見證。2.守法是每個人的基本義務,但是超過法律的標準或法律不能涵蓋的事所在多有。這時你依靠什麼來為你的行為下決定?
一般人常說:舉頭三尺有神明,神明就是你內在的良知、外在的天主,使我們在言行舉止上不逾矩─本能、習俗、法律、道德、天主之言。
心理學上有所謂的道德層次判斷,法律只高於本能、私情、習俗,卻低於社會契約─身為社會人的責任,更低於為大眾的犧牲之愛。3.聰明和愚笨怎麼界分,從結果論嗎?
從天賦的才智來觀察,有許多人生來口齒便給、行事有謀,學校的課業難不倒他,到了社會上更是一把好手,賺錢快、眼光準、決斷狠,半生呼風喚雨,運籌帷幄,縱橫天下。做這樣的人不好嗎?為什麼一味抱殘守缺;堅持這、固守那,落得一清如水,兩袖清風,世人說起來莫不搖頭嘆息,辜負了人生大好時光,不能功成利得名就! 真的是這樣是嗎?
是,也不是。
有人生來諸事不順,死後到得閻王殿前,閻王憐他此生太辛苦,有意要給他一點好處,就問他:你下一世可以選擇的話要生在什麼人家?他回答:不用太多,只要家財萬貫、妻妾、兒孫滿堂,…生個兒子做皇帝即可。閻王聽了嘆道:有這麼好的事,你當閻王我來投生去也。
人生有價值與否,不在外表。因為環境會改變,法律也會過時,年歲會增長,容貌會衰老,但是心的平安永遠不變,如何使心能得平安?第一不做那些利己不利人的事,那就是「罪」。第二永遠和天主站在同一陣線。因為「人的成義是由於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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