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日 星期日

常年期第四主日 福音閱讀與反省 2009/02/01

耶穌在葛法翁會堂【福音:谷一21-28】
門徒和耶穌進了葛法翁;21一到安息日,耶穌就進入會堂教訓人。22人都驚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威似的,不像經師們一樣。 23當時,在他們的會堂裡,正有一個附邪魔的人,他喊叫,24說:「納匝肋人耶穌!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你竟來毀滅我們!我知道你是誰,你是天主的聖者。」 25耶穌叱責他說:「不要作聲!從他身上出去!」26邪魔使那人拘攣了一陣,大喊一聲,就從他身上出去了。 27眾人大為驚愕,以致彼此詢問說:「這是怎麼一回事?這是新的教訓,並具有權威;他連給邪魔出命,邪魔也聽從他。」 28他的聲譽遂即傳遍了加里肋亞附近各處。
【經文脈絡】 馬爾谷報導耶穌在加里肋亞海邊招收首批門徒之後,報導耶穌在一個安息日,在葛法翁會堂中所發生的事件,這個主日的福音就是這段故事。最後一節經文:「他(耶穌)的聲譽遂即傳遍了加里肋亞附近各處」,就是整段報導所要達到的根本主題。雖然看起來「驅魔事件」是這段經文中最生動的情節,但整段驅魔過程並沒有成為真正的重點;相反地,這裡顯示對耶穌後來的工作更重要的主題:祂的名聲遠播。
「驅魔」的文學類型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驅魔故事」含有古典作品中驅魔文學類型所含有的特點因素。必須要提的是,福音作者總是刻意地避免使讀者的注意力集中於驅魔者所有的特殊能力上,而是強調耶穌所帶來的「新的教訓」;耶穌的驅魔事件,只是祂的教導具有卓絕權威性的證據。
安息日的會堂聚會
福音報導當天是安息日,因此耶穌按猶太人的習慣「進入會堂」,並且「教訓人」。安息日在會堂中的聚會主要是「聖道禮儀」,包含宣讀聖經以及對於聖經的解釋。 群眾都因耶穌的教導而「大為驚奇」,因為祂的教導具有天主般的權威,而「不像經師們一樣」。耶穌在教訓人的時候,突然有一位附魔者的高聲喊叫,這是惡魔因為聽見耶穌的宣講,由於恐懼害怕而做出的反應。
附魔現象往往含有一些醫學上的幅度,例如路十三11就清楚的提到一位「病魔」,谷九17-22也指出一位「啞巴魔鬼」。因此可以了解,福音中常把「驅魔成功」表達為「附魔者被治癒」。然而,驅魔現象還有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幅度:耶穌行動的「記號性」。以福音中耶穌所行的第一個奇蹟加以證實,使人從相反天主旨意的惡魔力量中得到釋放。
魔鬼的「知識」 惡魔的喊叫聲並非只是由於恐懼而無意義地胡亂吼叫,牠們(複數!)的喊叫聲顯示擁有超越人性的知識,知道耶穌所有的派遣以及祂超越一切的能力,並宣告耶穌真實的身分:「天主的聖者」。魔鬼稱耶穌是「天主的聖者」,表達耶穌是被天主的光榮充滿,和不潔的邪魔的污穢邪惡形成極端對比。但是,知識並不等於信仰,牠們雖然認識耶穌,卻不肯信從祂。
驅魔 耶穌以兩個簡短的命令句將惡魔驅逐出去:「不要作聲!從他身上出去!」耶穌的話語本身就帶有權威,所說的必能實現,完全不須再外加其他任何媒介或因素。惡魔雖然還拼命做困獸爭扎,「使那人拘攣了一陣」,但卻毫無用處,頂多只能「大喊一聲,就從他身上出去了。」驅魔奇蹟立刻就實現了。
奇蹟的效果
福音作者巧妙地透過他們的彼此詢問強調整段敘述根本的主題:整個事件使人了解耶穌的宣講充滿權威,是「新的教訓」,耶穌的聲譽也因此立刻「傳遍了加里肋亞附近各處」。這個事件是「新的教訓」,因為人們由這個事件能夠有所「學習」,亦即正確地了解耶穌所宣講的「天主的國」。
【綜合反省】
馬爾谷在耶穌公開生活之始就報導這個故事,講述耶穌以言語以行動證實祂自己所宣報的福音:「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
這段故事也帶領讀者一起再次肯定耶穌超越邪魔,每個人都應在耶穌的工作中發現自己的「肉體與靈魂」都得到好處。更重要的是由耶穌的言行認出祂真正的身分並因此而信從祂。
此外,魔鬼超越常人的「知識」也提醒基督徒,信仰不只是知識,知道並不等於信從。每個人當然都應不斷在信仰知識上成長,但更重要的是要真實地信靠服從耶穌基督。(以上內容摘錄轉載自方濟會讀經推廣中心網頁)
【超短波】

這個事件的特殊性誠如上文所說:不在於耶穌驅魔而在於人們開始了解,如何去分辨善惡是非。由比較現代的魚度來說,我們往往對於一個人全心投入在某一種情況中,甚至不分日夜、不顧飲食、睡眠等基本需求,我們會說:他著了魔!著魔是一種常見而又非理性的行為,因為按照常理,一個人追求理想,為自己的前程打拼,努力奮鬥,都屬正常範圍,也是天主所樂見的。但是如果超過了一般人的尺度,甚至靡日靡夜,或者思想觀念上都已經極度偏頗時,他的理智已經失去了,也就做出駭人聽聞,甚至驚世駭俗,為世人法律所不容的事來,這已經與古代附魔者沒有什麼兩樣了。
每個人都有理想,希望能在社會上出人頭地,希望能擁有美好的家庭、嬌妻稚子圍繞身旁,希望有足夠的錢財花用,至少生活不虞缺乏,希望學業有進步、成績名列前矛。這些都是正常人的想法,也是合理的,但是為了達到這些目的,不惜冷酷地和別人明爭暗鬥,踩著別人的頭往上爬,甚至明槍暗箭去攻擊別人,以圖自己的好處。這樣的人是天主不樂見的,也是魔鬼所附身的最佳對象。
社會事件中最常見到的;如事業婚姻失敗,原本正常的人心理也會失去常態,帶著兒女自我毀滅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為了爭奪兒女的撫養權,竟有人把幼兒從大橋上扔下海中,這樣的行為令人不解:難道愛不到就要讓別人也得不到嗎?更可憐的是被父母搶奪、陪著上黃昏路的小生命了。
時代愈進步,知識文明愈昌盛,兩極化或稱M型的社會型態愈明顯,不只是貧窮或富有的差距,更可怕的是有錢之後,他的心反而更充斥著權力的慾望。美國一位銀行前執行長指出:在世界金融界頂尖的那些人,他們本身是很優秀,而在努力爬上了高位之後,更自認自己是”神”,所有作為不可能也不容許別人質疑。甚至在金融風暴公司被更大的銀行合併後,仍然坐領高薪,渡他們優渥的生活,完全無視於由於他們的錯誤決策而造成全球的經濟衰退。
近而至於台灣深陷於族群、政黨惡鬥中,近十年來政務不彰、經濟疲弱,這一波風暴更是對仰賴出口極深的台灣產業雪上加霜,多少年來在優渥生活下的老百姓早已忘記或不曾經過那段全國上下齊心一志,打拼出台灣奇蹟的歷史,甚至在今日學校歷史課本中也不提先民奮鬥的過程,彷彿台灣自來就是如此富裕,所以過去數十年之功過是非,不值一提。類似像這樣作法,就如同日本曾幾次在教科書中掩飾二次大戰期間殘酷的侵華歷史,殊不知欲蓋彌彰,太陽底下沒有新鮮的事,除非是「鬼迷心竅」才會有這種作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