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5日 星期六

四旬期甲年第四主日(08/03/01)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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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期甲年第四主日(08/03/01)摘要
「…(天主)不像世人那樣審斷人,世人看外表,我卻是看內心。」(撒慕紀上)
「天主不俯聽罪人,只俯聽那恭敬天主,並承行祂旨意的人。」(若望福音 九31)
反省:本週的福音,由一個著名的先知撒慕爾的故事揭開序幕;他奉天主之命到葉瑟家去找尋天主所撿選的人,可是他和其他看中的未必符合天主的意思,反而是不為家族重視的那一位入了選。天主的標準和世人不一樣,正指明一點:信仰的價值觀不同於世俗,生活在現世的人雖然也知道信仰正道的重要,卻往往流連於過多的俗務中,牽纏繫絆而迷失了方向,誤入歧途反而容易失去天主的救恩。
正如以上所言,在人世間以為正確的事不見得在天主面前也一定正確;福音裡所敘述的這位瞎子,他原是一個可憐的、被社會摒棄於門外的「罪人」;指的是一般人常以為個人天生的不幸是由於祖先的罪孽所孕育,所以這個人如果不是生長在二千年前的中東,即使在今日恐怕仍會受到世人異樣的眼光、甚至不禮貌的對待。懷有這種歧視的心的人,其實也可以說是一種「心盲」。
天主正是要藉著這樣鮮明的對比:目盲心不盲vs心盲目未盲,和聖保祿宗徒所說的黑暗vs光明,生vs死,是一樣的啟示。啟示我們這些目不盲的人,我們反省一下我們這個社會是如何看待這些生來如此,或後天不幸受到傷害的朋友?我們又該為他們做些什麼才符合天主的心意?
耶穌幫助那位瞎子的方式很特別,建議小朋友不要模仿,祂用一坨泥土和上他唾液,就這樣抺在瞎子的眼上,最後叫他到泉水邊去洗濯。這些步驟顯然不合乎醫學常理,更加以祂治療瞎子的時間點犯了猶太人的法規,那是安息日,連走路都規定有一定的步數,觸犯了這個法規是甘冒大不諱的事情,非同小可。所以耶穌在那些司祭和經師們的眼中又多了一項罪名,使他們更堅定了除之而後快的決心。
安息日不能治病嗎?不能為天主子民解除痛苦嗎?這樣的法規毋寧說是天主的法規,實質上是人定的法,因為「天主是愛」怎麼可能立這樣的法呢?這一點經師們也許不同意,可是蒙受天主救恩的人心裡清楚得很,正如那位瞎子後來質問經師們的話:「天主不俯聽罪人的祈求」可是祂會施恩於善人,所以如果瞎子真是古來所謂的罪人,那麼天主的救恩理應不會臨到他身上,他一世人也只好倒楣到底。事實是:天主的榮光藉著耶穌,照亮了他黑暗中生活了數十年的人生路,打開了他眼睛,那麼按照邏輯推論,他不可能是罪人─或者他是通過反省有所領悟而得救的人─,他愈想愈清楚,最後當耶穌呼喚他時,他毫不遲疑地皈依了耶穌─天主之子。
我們常說我們是光明之子,既是依光明而生,為天主的榮光作見證,就必須「活出來」讓世人看見,許多活在黑暗中的人,見不得別人的好,就常常說一些八卦,道一些是非,美其名曰爆料,這些人不能做自己生命的主人,又不肯聽從天主的真理,「判斷人的,也要受到別人判斷」,一味的相信算命、風水、到廟裡求神問卜,沒有信心去做該做的事,真可謂「問道於盲」。
做為基督信徒,有天主的教誨做為生命的目標,生活的指引,何懼於世間的這些風雨是非,清楚的了解天主是愛,遵照祂的話:「彼此相愛」生活自然光明,心情也平安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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