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5日 星期六

四旬期甲年第五主日(08/03/08)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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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期甲年第五主日(08/03/08)摘要
「…凡隨從肉性的人,決不能得天主的歡心。…雖然你們的身體因罪惡而死亡,但天主的聖神要賜給你們生命。」(羅馬人書 八,8~11)
「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然要活著。」「如果你信,就會看到天主的光榮。(聖若望福音 十一,1~45)
反省:世人莫不有死。依照聖經的解釋是:因為我們都是有罪之身;帶著原祖有罪的基因,使得人人不能避免死亡的終向,而先知們和耶穌卻懷著憐憫,為我們帶來「永生」的希望。可能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界定:死亡到底是什麼?
今天的聖經中為我們提供了幾個答案。
厄則克耳先知的時代,猶太人戰敗,被虜到巴比倫人的地區,生不如死,為他們來說:死亡就是被奴役。
聖保祿宗徒對羅馬的信徒們宣示:生活在罪惡中的人,不啻是死亡。
而福音中耶穌對「信祂」的人宣示: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然要活著;凡是活著而信從我的人,一定永遠不死。」為了要堅定眾人的信心,歸光榮於天主,幸運的拉匝祿被從墳墓中呼喚了出來,據說他後來又活了數十年後才去見天主。
一個人「肉身」的生與死真的那麼重要嗎?中國的大文學家對這方面的思考多有不同看法;韓愈的名作祭十二郎文中說:死而有知,那麼我和你相見有期,又何需悲傷,死若無知,那麼也就沒什麼差別了。前述的假設和有信仰的人頗有雷同之處,但是仍有差別。
中國人另一句老話:「哀莫大於心死」,心死則如行屍走肉,空虛渡日,許多人吸毒、放縱生活,浪費生命,就是起源於他對未來沒有希望,又不願意去真誠面對,只能苟且因循,就像聖經上所說的「行走在黑暗中」的人,他會跌倒,完全是因為他不願正視「世界上的光」。
我們常聽說:耶穌之所以來世上,有幾個原因,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讓相信祂的人分享祂的生命。祂是我們和天主之間的橋樑,因為祂使我們真實的認識和看到天主在我們之間是一個明確不移的事實。在耶穌降生之前,天主也和一些先知、領袖們立約,最著名的就是帶領猶太人逃出埃及的梅瑟,他和天主立的約明確的寫下來,成為猶太人世世代代的律法,幾乎無人敢於違背,但是行之日久,變成了司祭、法利賽人們用以操控群眾的工具,已經沒有人去問為什麼要艱安息日,為什麼安息日中不可以做這做那?其實最初設立安息日的立意是良善的,有了安息日人們才可以得到勞苦生活後的休憩,可以到聖殿去光榮天主、可以去幫助別人…但是到了耶穌的時代,安息日反而成了不可以行愛德(視之為工作)的時間,耶穌臨在世間是為了為天主的愛作見證,為了愛,祂可以做律法不許的事,原因只有一個:不是為破除律法,而是更深地以身以言以行來補足律法被曲解、被窄化的部份,「滿全」了律法。使得世人更清楚天主的旨意:只要你信,你就可以建構出不一樣的人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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