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3日 星期六

甲年四旬期第三主日福音反省 08/02/23


聖經精句:「那些真正朝拜天父的人,要用心神,按真理朝拜祂。」若望福音,一,5~26
奇蹟,往往能使人產生信心,但若是奇蹟常常發生,那也就不稀奇了。有許多奇蹟可以在事後找到許多符合科學知識或理論的解答,似乎一點也不稀奇,但是能在事前即了解並使相信它會發生,就很不簡單了。
古人對天主的信心其實也不見得比今人大多少!君不見梅瑟帶著一群人逃出埃及走入曠野,初時大家還很興奮,愈走愈疲憊,口渴肚飢,於是就不改人類的本性─短視起來,對領隊梅瑟所傳達的天主旨意,也產生了懷疑。的確,一大群被奴役慣了,沒有野外救生經驗的人走入漫無人煙的荒山僻壤,他們的信心指數一定和口渴肚飢的程度成反比。天主一次又一次滿足了他們的要求,而這些欠磨練的民族仍被「操」足了四十年,天主才讓他們看到他們的「預許之地」。因為一切的一切,來自於天主,如果不了解或不相信這一點,人仍會陷入無盡的困擾之中。
耶穌帶著門徒們走到「雅各井」邊,和那位撒瑪利亞婦人的交談,是古往今來流傳的井邊故事中極出名的一則;耶穌不是坐在家裡等人上門來求診的醫生,祂走遍了各鄉各鎮,用祂的嘴宣講,祂有祂的使命─承行天主的旨意,完成天主交付給祂的工作:希望世人都因為「信德而成義」,並且藉著耶穌使得世人與天主的關係變得更好。因此,那位婦人在與祂交談之後,立即感到這一點。自己跑回村莊去為祂作見証,使得許多村裡的人認識耶穌。耶穌成功打破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有歧見的兩地人民─間的隔閡,使得天主的愛真正的灌注到這些人心裡去。
我們常常會認為「天主的愛」是很難解釋的事,與一般世間的愛或情又該怎麼來界分呢?
世界上有許多人不會去做的事,為別人捨棄自己的性命就排在前幾名。也許有人會做,那是因為對方是個「義人」─和聖人差不多重要的人物,但還是很少見。如果對方是個「好人」,難道我就不好嗎?為什麼要為他犧牲?更難!連好人都不足以為他犧牲,那還有什麼人可以使耶穌為他捨命?答案一定跌破千古聰明人的眼鏡─罪人。拜託!為什麼是罪人?耶穌為天主的愛做見証,甚至在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苟延殘喘之時,嘴裡還在說:「父啊!原諒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
時候到了,四旬期正是我們該深入思考這些的時刻。耶穌不是瘋子,只是對世人愛得痴迷,對天主服從到底,正因為祂的犧牲,我們才能理解「愛」的真締,如果你也因此得到領悟,那麼天主的救恩就傳到你了,接下去該怎麼做很清楚了吧?「全犧牲、真愛人」掃除去那些功名利祿的雜念,你就是一個「常喜樂」的人了。

1 則留言:

DailyBible 提到...

正準備找避靜的材料,找到任老師你的讀經反省來了。
雖然...沒看到我想找的讀經章節,不過"遇到"就是件開心的事..
很久沒回學校逛逛,人事....全非嗎?

我在台北教書,偶爾也會寫寫主日以外的福音反省 http://cl1980-ref.blogspot.com/

我是劉宏哲 :)